声明人:李兴龙
我是一名大法修炼者,由于上北京上访被抓到看守所,在警察的迫害下,被迫写了“保证书”,现在我声明以前写的保证书一律作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5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3/106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