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兰芬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没能正念正行,还有放不下的情和怕心,所以被邪恶钻了空子,在11月中旬民警到我家来让我写“保证”我就写了“不参加法轮大法活动”。过后我心里特别难过,觉得非常对不起师父。今后加紧学法,“正念正行 精进不停 除乱法鬼 善待众生”(《正神》)。在有限的时间内洗去这一污点,特此声明,我写的“保证”作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11月1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2/19/62874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