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敏
本人于1999年在拘留所绝食出来后,由家人代写的不进京、不上访的保证,本人在此严正声明一律作废!包括本人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行为、头脑中一切不正的物质一律作废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2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2/8/78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