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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桂芳

    我在2000年以前,在邪恶势力的压迫下,由于学法不深,有怕心,把师父的法像给烧了、写了“悔过书”,说了妥协的话,听从了旧势力的安排,我对不起老师,对不起大法。我以后听老师的话按师父要求的做,做好三件事。做一个真正的真修弟子。我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。我写过的“悔过书”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12月1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2/20/6290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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