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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贾秀珍 我从99年7月20日到大连去证实法回来被公安局和街道叫去说不准炼法轮功,叫我写“保证书”,当时我学法不深,有怕心,我就写了。我声明我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从今以后我一定要好好学法,按师父的教导做好三件事,学好法、发正念、讲真象,来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11月2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2/20/6290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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