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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陈海燕

    我98年5月开始修炼法轮功,2000年10月去北京正法,被非法关押近两个月。2001年1月因散发真象材料,被单位非法监禁三个多月,在派出所被恶警殴打,违心地写了许多违背师父、违背大法的“材料”,邪恶利用报纸、广播宣传,给大法、给自己造成了很难挽回的损失。虽然内心悔恨、难过,却因为情的困扰,学法少,不能用正念对待,一直没有重新站起来。今天,我郑重声明:以前所写“保证”、诽谤大法的“材料”一律作废。继续修炼法轮功,一修到底!投入救度众生中来,修成无私无我的正觉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感谢师父再次给我重生的机会!感谢各位同修给我无私的帮助!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11月1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2/22/6304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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