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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马英杰 我1997年6月得法。2002年12月29日进京正法,被非法罚款3000元,开除两年留察。2001年6月我写了声明给单位,被非法劳教两年,在劳教所里走了一段弯路,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,现在明白了,非常悔恨,现在我郑重声明:以前所有说过的、写过的、做过的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用大法严格要求自己,堂堂正正地修炼、讲清真象、救度众生,无愧于大法弟子的称号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12月2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2/22/630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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