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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武亚琴 2001年,我因被非法判到戒毒劳教所,刚进去要我在什么“三十条”上签字,当时认为没有关于法轮功的内容,所以就签了,现在通过学法才认识到,这是符合了旧势力的安排,特声明作废。现在我要按照师父的要求,学好法,发正念,讲真象,洗清污点,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12月2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2/23/6312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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