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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郑重声明

    声明人:孙淑英

    我是长春市大法弟子,叫孙淑英。由于当时对法认识不清,曾在1999年7月23日在长春市公安局某派出所写下了“在家炼,不在外面炼功”的保证。其后,又给锦程街道办事处写下了同样的保证。

    1999年11月2日--12月3日在长春市大广拘留所被无理关押期间,由于对法认识不清,被邪魔钻了空子,写下了假的“不练了”的保证,但心里想:“我还是要修炼大法”。其实,这是变异人的狡猾心理,是对佛法修炼的极不负责任之举,愧对师尊的慈悲。

    现郑重声明:凡是在以上时期写过的所有不利大法的言论一律作废。

    我将继续坚定的修炼法轮大法,跟上正法进程,用生命去维护伟大的法轮佛法。

    长春法轮大法弟子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/01/17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/21/704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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