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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蒋鹤卿 我是99年7.20之前得法的学员。99年7.20迫害开始之后,单位领导多次找谈话,我就借机给他们讲真象。2002年3月15日某地电视插播后,公安局找我签“保证”,按手印,交照片。随着学法的深入,想想自己写下的“保证”与按下的手印,常常感到难过。随着正法进程越来越紧,自己认识到写保证是错误的,是符合了邪恶旧势力的安排,为了洗刷自己身上的耻辱、洗去所有的污点,在这里,我郑重声明:以前写给邪恶的“保证书”、按下的手印、签下的名及其他所做的一切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、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话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紧跟正法洪势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无愧于大法弟子的称谓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12月1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2/24/6320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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