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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洪发 我今年59岁。99年8月份,派出所片警到家不让我学法炼功,并且把他事先写好的“保证书”让我签上名,由于当时糊涂,没认识清修炼人是绝对不能表里不一的。这么好的功法,我受这么大益,心里一直后悔,今郑重声明,片警骗我在“保证书”上的签字作废。我一定精进实修,做一个堂堂正正的正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12月1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2/24/6320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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