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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秦兰香

    我96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,99年11月去北京正法,后被送洗脑班并罚款2000元。2000年9月在看守所被非法拘留8天,因绝食后被放回家,11月8日被非法判劳教三年。由于平时学法不深,还有根本执著,被旧势力钻了空子,被伪善和欺骗引向邪悟,背叛了师父和大法,并助纣为虐地做了一些破坏大法的错事。我认识到错误的严重,为此严正声明,在劳教所所写、所说的全部作废。改邪归正,回到正法队伍中来,紧跟师父,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心不动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12月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2/26/6332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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