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玉芬 我在劳教所期间恶警们采用诱骗、不让睡觉、强制洗脑等手段,对我进行迫害,在我神志不清的情况下,我说了、做了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的一些言行,给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损失。释放后,我通过学法,逐渐明白了自己走了一段弯路,我后悔莫及,痛不欲生。特此声明:我在劳教所里所做、所写、所说的一切破坏大法,诽谤师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走入正法进程中来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11月2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2/26/63322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