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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娟 我95年开始修炼法轮功。于2000年10月去北京正法时被抓,被非法判劳教三年。在劳教所里,由于自己平时学法不深,根本执著心未去,从而被邪恶所带动,走向了邪悟,背叛了师父,背叛了大法。做了许多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情。而今,我终于认识到自己走了一条多么危险的路,我决心改邪归正,重新回到正法中来,跟上正法的进程,坚修大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11月2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2/26/6332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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