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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民香 2001年7月份,我被公安非法绑架关进看守所,对我进行精神上摧残,肉体上折磨,因当时产生了怕心,被迫写了“悔过书”,其实都是不情愿的,我在此声明,在看守所里所写、所说一切都作废。回想起来真是悔恨万分,师父传的是千载难逢的宇宙大法,怎么能这么不珍惜呢?今后我要听师父的话,好好学法,发正念、讲真象、救度世人,做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12月1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2/28/6347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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