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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郭文华

    我1997年得法,2002年6月因散发真象资料被恶人举报,被恶警绑架41天,罚款3800元,后因显出病状,恶警用车把我拉到车站丢那儿就不管了。我声明:在被迫害中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12月2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2/28/6347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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