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仲若花 我69岁。在99年7月20日江××下令迫害法轮功时,在它们的逼迫下,说了错话,写了错误的东西,做了错事,全部作废!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12月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2/29/63567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