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翁洪俊 99年7.20迫害开始后,由于自己没能在法上认识法,在邪恶的高压下,一时走错了路,做了一名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。在此我严正声明:以前迫于压力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东西全部作废。还有最近父亲所代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走好师尊安排的正法之路,做好师尊要求的“三件事”。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12月2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2/30/63604.html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