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海政
从99年7月22日后,写过、说过的,或家人代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声明一律作废!“坚修大法紧随师”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2年4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3/106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