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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段法春 在邪恶的迫害中,由于酷刑的折磨,我腹泻三个月,身体极度虚弱,时刻有生命危险,就在我晕倒醒来时,邪恶逼迫我写了两份不该写的所谓“认识书”,才允许我保外就医。在保外就医期间,县公安局多次叫我签字,通过进一步学法看书,使我认识到以前的错误。我严正声明以前的所有签字、书面检查等一概作废。并进一步努力学法,紧跟正法步伐,做一个真正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12月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2/31/6368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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