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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海清 在邪恶的迫害中,由于自己情太重,没有以法为师,最后向邪恶妥协,写了“保证书”,并被非法罚款4000元。想想以前走过的路,实在是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,不配为大法弟子。在这里我严正声明:以前迫于压力向邪恶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作废。今后一定要以法为师,做好师父所说的三件事,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12月1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2/31/6368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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