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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玉秀 我97年得法学法。学法后懂得了怎样做一个好人,怎样做一个修炼者。认识到“真善忍”的伟大意义,心性上有了初步提高,可是在99年邪恶的迫害下,强迫写了“保证书”,被罚款600元,现在回想起来太伤心了,我对不起师父。所以声明以前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、无效。紧随师行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11月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2/31/6368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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