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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祝艺芳 我在被迫害期间,所用化名所说、所写以及盖过手印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及文字一律作废。我会用我的实际行动做好证实大法、弘扬大法的事,加倍努力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回报师尊的慈悲苦度!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12月3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2/31/6368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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