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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马明海

    我九九年十二月被劳教委非法劳教三年,二〇〇三年到期又被劳教局非法延教半年。今年四月份到六月份在劳教所,按照司法部在全国二劳系统所推广的“约束衣”的酷刑摧残下,我说出、做出了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12月3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/1/6376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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