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袁毓敏、侯兰英
我在被非法关押期间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,加倍弥补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3年11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/1/6376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