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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翠兰

    我2000年7月去北京上访被抓,2003年5月去街上贴大法标语被抓,2003年4月去街上散发资料被抓。我从看守所出来后,厂保卫科找我儿子替我写“保证”,如果在出去发资料贴标语就停止工作,收回住房。由于儿子害怕,就替我写了“保证”,现在我严正声明我儿子在厂党委保卫科的压力下所说、所写的“保证”一律作废。珍惜修炼机缘,坚修大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12月1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/2/6387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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