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艳
我在7.20以后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从即日起声明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正念正行、跟上正法进程、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一切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1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/2/6387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