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智红
我今年44岁,曾经先后几次被抓入看守所,并被非法判劳教一年,声明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3年3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/2/6387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