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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姜富顺 凡是我在“610办公室”、公安局政保科、派出所及所在单位写过的“保证书”和其它“材料”以及亲属代写的、按过的各种手印和指纹。还有签过一张空白书及审讯记录、各种场合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在此严正声明,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月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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