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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春艳 我在2003年7月份,发放大法真象材料时,因正念不强,被邪恶钻了空子,告到派出所,在怕的心理和家人的逼迫下,违心地在“保证书”上签了自己的名字,给大法抹黑,愧对了师父,我在这里声明,自己所说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补偿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月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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