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明珍
在邪恶的迫害中,我和家人在配合邪恶时所说的一言一行,所有签字、按手印一律声明作废。一定要加倍弥补,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,坚信大法、坚信师父、走好走正师父为我安排的正法道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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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3年12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/3/639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