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郭瑞玲
我在残酷迫害下,所写的“保证”和所说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并决心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3年12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/3/639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