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丽娟
在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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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3年12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/3/639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