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昌
我在邪恶迫害大法开始,由于当时认识不清,写的“保证书”和所有不符合法的标准的行为,声明全部作废。正念正行,跟上正法进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1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/3/639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