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淑琴 2002年4月19日我在单位工作时,被馆长叫到馆长室,后被警察带到派出所说了解情况(后来我才知道,找我的警察既不管辖我单位所在地也不管辖我住所所在地),当天傍晚时分警察到我家来抄家,没有翻到任何东西,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,我被非法劳动教养一年。于2002年5月21日被送到教养院。2002年12月底,在邪恶的严酷摧残下,我写了所谓“三书”,但那时我知道是不对的。现在我郑重声明,我在教养院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东西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认真学法,尽最大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12月21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