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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宋英林

    我经过修炼法轮功,身体受益了,就想为大法、为师父说句公道话—法轮大法好。去了北京后,被警察无辜关押和迫害,又被当地看守所非法关押后,非法送到劳教所,在劳教所里,由于学法不深,有怕心,被邪悟洗脑,说了、做了很多不符合法的言行,写了“四书”,在此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真正的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11月1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/4/6400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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