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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金萍 99年7月20日以后不长时间,派出所和居委会几次到我家让我签字不学大法,当时我违心的签了。现在悟到这不是顺从邪恶了吗?所以我严正声明签字无效、作废。今后我要更加努力学法,补偿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12月1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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