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丽荣
99年7.20期间,我一切所说、所做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,孩子代写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加倍弥补,跟上师父正法进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3年10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/4/6400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