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清苗
以前在邪恶的迫害中,承认“不炼”和说过其它对大法不好的话作废。作为大法弟子,我意识到自己的责任,将做好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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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1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/5/641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