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则珍
我由于学法不深,在劳教所的高压下,做了一些有损大法弟子形象的事,给大法抹了黑。现严正声明:之前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精进实修,以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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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1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/5/641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