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凤珍、鹿春英
我在遭受邪恶迫害和学法不深的情况下,写了“保证书”,我要声明作废。并且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3年12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/5/641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