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祥卿
我2000年冬到北京证实法,中途被抓回来,关押45天。在这期间被邪恶逼着写了“保证书”,说了违背大法的话。现在声明全部作废。全面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,坚修大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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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3年12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/5/641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