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云达
在此99年在中学所签过的“保证”作废。珍惜修炼机缘,跟上正法进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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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1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/5/641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