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国荣
我曾被迫写过和说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话,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所说、所写的全部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紧随师,紧跟正法进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1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/6/641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