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有民
自己在主意识不够坚定下,做的对不起师父、不配大法弟子称号的所有错事,严正声明作废。重新归正自己,做一个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一切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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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3年10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/6/641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