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邱宗廉
在邪恶的欺骗和压力下,我对邪恶的“保证”和签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签字,按的手印等一切作废。正念正行,跟上正法进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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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3年11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/6/641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