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来喜、贺秀珍
我们在拘留所时,在被逼迫下所写的“悔过书”声明作废!我们坚信师父、坚信大法,一修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3年12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/6/641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