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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伟霞

    我是1995年2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功。2001年9月给被强行洗脑的爱人送衣服时被强行扣留,在洗脑班由于有怕心,写了“不炼了”,并被邪悟者所骗。是师父的洪大慈悲才使我明白我做错了。我现在声明在洗脑班所写的全部作废。我今后一定好好学法,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11月1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/7/6421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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