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则珍
我由于学法不深,在劳教所的高压下做了一些有损大法弟子形象的举动,给大法抹了黑。现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精进实修,以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1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/7/6421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