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春姣
由于我学法不深,人的观念太重,在洗脑班高压迫害下,神志不清,写了、说了大法弟子不该写的、说的话,在此声明作废。重新回到正法路上来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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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3年12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/7/64216.html